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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衣褲掛情夫家 被下營徵探社抓姦
2014-12-08 發佈Jim
已婚的黃女把內褲、胸罩隨手掛在情夫吳男住處陽台、床頭櫃,被下營徵探社抓姦,周姓丈夫作為抓姦證據提告,彰化地院認為黃、吳確有同居事實,昨日判准周、黃離婚,黃女並應賠償周男40萬元。
周男另提出刑事告訴,彰化檢方認為無證據可證明通姦,予以不起訴。
周姓男子指控,他與黃女結婚11年,育有1子,惟黃女從民國101年起經常藉故晚歸、在外留宿,後來還離家出走,且離家期間都未住在娘家,而是與吳姓男同事交往。
周男雇用下營徵探社暗中調查,發現妻子與吳男在彰化縣和美鎮租屋同居,經訪查房東,赫然得知黃、吳同居已1個月,且2人對房東說即將結婚,周乃於去年1月間和下營徵探社前往2人同居處抓姦。
周男進入吳男屋內,只見吳男穿著整齊,妻子穿睡衣躺在床上,但妻子內褲竟然掛在浴室、陽台,床頭櫃上有妻子的胸罩,衣櫥內還有妻子服飾,下營徵探社立即拍照存證,對2人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