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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區私家偵探】抓姦沒在床仍獲賠
2014-12-12 發佈Jim
林姓女子懷疑陳姓丈夫與黃姓女子跑到賓館偷情,和三民區私家偵探報警抓姦,進到房間驚見床單上有血跡,電視還定格在A片選單,氣炸求償。新北地院法官認定,陳男隱瞞妻子偷情,黃女並不知情,判陳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林女發現丈夫與黃女跑到三重一間賓館約會,立即和三民區私家偵探報警抓姦,敲了3分鐘才開門。進入房間後,驚見床舖凌亂、黃女衣衫不整、床單上有血跡,電視還定格在A片選單上。
林女出庭時指控,丈夫婚前就曾劈腿,婚後仍不悔改。101年1月間,她從丈夫的手機內發現曖昧簡訊:「親愛的,我回飯店了」,她按照號碼回撥,該女子竟宣稱是丈夫的女友。當晚,她請公婆主持公道,丈夫才坦承出軌,事發後,丈夫丟下她與兒子,離家出走;回家後仍本性不改,還被拍到光天化日之下,與不明女子在停車場內搞車震。
陳男主張,與妻子感情不睦,早無夫妻之實,妻子更於101年間加入臉書「卸任人妻/人夫俱樂部」社團認識新對象;黃女則稱,她以為陳已離婚,並無過失。
由於陳男於偵查時強調,因有意追求黃女才刻意隱瞞尚未離婚的身分,法官因而認定黃女並不知情;不過,黃、陳兩人在賓館偷情,陳又與不明女子車震是事實,判他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