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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堵私家偵探社】妻提行房紀錄 保婚姻
2015-01-05 發佈Jim
一名許姓男子懷疑妻子出軌,動不動就辱罵妻子「討客兄」,他要求行房都遭拒,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求償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因許男無具體事證,且許妻提示行房紀錄、上班表反駁丈夫指控,加上子女出庭作證母親沒外遇,法官判許男敗訴,但可再上訴。
七堵私家偵探社指出,住嘉義的許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對兒女,婚後兩人標得法拍屋,搬入才兩年,卻因常吵架而分房睡。
許男懷疑妻子與林姓男子有染,時常爭吵,動不動質疑妻子討客兄、不要臉,甚至指妻討客兄還帶小孩去看,他要求行房卻遭拒,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並求償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出示錄音控外遇
許男表示,妻子是在他提出離婚與精神慰撫金請求後,才跟他行房,行房要求不只他提出,妻子也有找他行房,但都是半夜二時多。
許妻則拿出行房紀錄及經營小吃店的帳冊、上班表,證明自己沒有拒絕行房,還曾主動邀丈夫共浴,丈夫也欣然同浴,並強調經營小吃店,每月僅休息四至六天,體力不堪負荷下,偶一拒絕行房,應沒違背婚姻生活。
許男雖提出錄音內容與簡訊,證明妻子跟林男出遊,並認定妻子與對方有染。但法官傳喚許母及一對兒女調查,許母稱耳聞媳婦與人外出,似有曖昧,但都未親眼目睹。許男兒女則稱,媽媽根本沒外遇,也未與人胡來。
因生活瑣事爭吵
法官進一步勘驗錄音內容,發現都是夫妻為生活瑣事或對兒女管教而爭吵對話,時間點均不同,許男竟自行擷取片段內容,再斷章取義認定妻子與林男交往,無法證明妻子出軌。
七堵私家偵探社認為許男身為人夫,理應體恤包容妻子,卻以錄音方式,一再誣指妻子討客兄,並多次提及與妻子離婚,一味指責妻子無法與他和諧性生活,甚至為生活瑣碎小事與妻爭吵,並藉故分房,因此駁回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