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需求高 來找婦幼徵信社準沒錯
2016-07-12
現今社會風氣開放,婚姻觀念不再保守自我主義逐漸提升,導致離婚的男女數量直線上升。台灣法律明文規定,結婚需要證人離婚同樣也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的除了協議離婚的男女以外就是兩位見證人。「離婚證人」需要明確知道二人有離婚的意願,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再由離婚的男女交付給戶政事務所登記。而且離婚證人並沒有特殊要求,只要是擁有自主行為能力辨別能力,一般正常成年人都可以成為離婚證人。
礙於勸和不勸離的固有觀念、不想破壞別人婚姻、擔心影響自己婚姻運勢,想要離婚的男女即使邀請親朋好友,「離婚證人」這個身分也經常因為負面的形象被拒絕,導致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窘境。於是許許多多的徵信業者、律師事務所,或是自由業者、兼差人士就開始從事「離婚證人」賺取紅包利人利己。婦幼徵信社表示雖然離婚證人的角色可以幫助許多怨偶脫離苦海,但是也很有可能造成一些根本沒有想清楚的夫妻之間的劊子手,在伸出援手之前也要確實做到確認雙方意願的這點,才不會為自己惹來麻煩。
「離婚證人」有相關規定 攸關離婚成敗
婦幼徵信社曾經接到一起離婚案例,從婚姻挽回到離婚相關法律諮詢,最後到協議離婚都是婦幼徵信社負責協助。原以為這對因為孩子教育問題導致婚姻破裂的夫婦,竟然會在離婚後又再度上門。
來電的是A先生,突如其來的一句希望申訴離婚無效,讓接電話的業務錯愕不已。A先生表示當時的「離婚證人」都是妻子的親友,他當時雖然不高興但是也沒想太多,只一心想著要趕緊離婚了事,卻因為真正離婚分居後不習慣加上發現孩子出現異狀,並且央求著要母親回來,想到當時相關法律諮詢時,專人說的確認雙方意願,離婚證人並沒有詢問他,希望能藉著這個理由訴請離婚無效。